風險披露聲明
根据證券与期貨法(第 289 章)128(1)節向貴方提供本聲明。
本聲明不披露差价合約(CFD)、期貨、期權和杠杆外匯合約等衍生產品的風險及其它顯著方面。對于風險,貴方應保證該協議僅貴方理解貴方達成的合約的性質,保證對已方的風險負責。CFD 、期貨、期權和杠杆外匯交易可能不适合許多公眾成員。貴方應根据自己的經驗、目標、財務資源和其它相關情況認真考慮該交易是否适合貴方。考慮是否交易時,貴方應注意到:
(a) CFD、期貨和杠杆外匯交易
(i) "杠杆"或"齒輪"效應
CFD、期貨和杠杆外匯交易有高度風險。初始保證金的金額与 CFD 、期貨合約或杠杆外匯交易的价值相對應,所以交易有高度地"杠杆"作用和"齒輪"作用。相對較小的市場運動對貴方已儲備或將_備的資金有成比例放大的影響,它可能對貴方有利,也可能有害。貴方應維持初始保證金全部損失和任何額外的、用以維持貴方倉位的預存資金。如果市場運動對貴方倉位不利或者保證金价位升高,為維持貴方的倉位,可能以簡短通知要求貴方支付支撐性的額外資金。如果貴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服從額外資金要求,貴方的倉位可能被清算,使貴方蒙受損失,貴方對任何導致的帳戶赤字承擔責任。
(ii) 降風險指令或戰略
貴方下達的旨在將損失限制到一定金額的無擔保指令(如止損單,或者地方法律允許的"止損限損"單),由于市場條件變化使之不可能執行,則它們就不能生效。有時,由于沒有發生實質損失,倉位很難或不可能清算。使用差价或"跨騎"价等倉位的組合戰略可能以單獨的"好倉"、"空倉"具有相同的風險。
(b) 期權
(i) 風險變動程度
期權交易有高度風險。期權的買方和賣入應熟知期權的類型(即看跌或看漲),他們要考慮買入或賣出期權以及關聯的風險。貴方應計算期權的价值,當它增長時貴方的倉位有利潤,要考慮支付的權利金和交易成本。
期權的購買方可以通過市場交易、執行期權、允許其滿期等方式抵消該倉位。執行期權會導致現金結束或使購買方獲得或交付基礎利息。如果是期貨合約之期權或杠杆外匯交易之期權,購買方應獲得遠期或杠杆外匯倉位,根据情況要承擔關聯的保證金(見上面CFD、期貨、和杠杆外匯交易一節)。如果購買的期權滿期而一文不值,貴方要蒙受全部投資損失,包括期權權利金及交易成本。如果貴方考慮購買极价外期權,貴方應注意到:該期權獲利的机會非常遙遠。
賣出("授予")期權一般地比買入期權所包含的風險要大。盡管賣方收到的權利金是固定的,賣方要維持超出收到保證金金額的損失。如果市場運動不利,賣入有責任存儲額外的保證金以維持倉位。賣方也會受到買入執行期權的風險,賣方應現金結算期權,或者獲得或交付基礎稍息。如果是期貨合約之期權或杠杆外匯交易之期權,賣方應獲得遠期或杠杆外匯倉位,根据情況要承擔關聯的保證金(見上面 CFD、期貨、和杠杆外匯交易一節)。 如果持有期貨合約、杠杆外匯交易的倉位、或持有其它期權倉位的的相應賣方"擔保"期權,則風險會降低。如果是無擔保期權,無法限制風險或損失。一些司法下的交易所允許延期支付期權保證金、將買方支付保證金限制在不能超過權利金的金額。買方依然面臨權利金損失和交易成本風險。當期權已被執行或滿期,買方要對任何未付的權利金承擔責任。
(c) CFD、期貨、期權和杠杆外匯交易常見的額外風險
(i) 合約的條款与條件
貴方應從 IG 公司獲得貴方正在交易的特定的 CFD、期貨合約、期權或杠杆外匯交易的條款与條件,并承擔關聯的義務(如根据情況,支付和接受期貨合約或外匯杠杆交易利息的義務、滿期日期和執行時間限制義務)在一些情況下,交易所或清算所會修改例外合約的規定,從而反映基礎利率的變動。
(ii) 交易与价格關系的中止与限制
依据不同市場情況(例如流動性差)或一些市場條例的運行(例如,由于价格限制或"斷路",中止任何合約的交易或合約月份)使得很難或無法使交易生效或進行清算/沖銷倉位,這會提高損失風險 如果貴方賣出期權,這可能提高損失風險。進一步來說,可能基礎利率和期貨合約的正常定价關系、基礎利率和期權的正常价位關系不存在。例如,當期權的期貨合約服務從格限制而期權不受其限制,這种情況就會發生。缺少基礎參考价可能使得很難判斷"公平"价值。
(iii) 儲備現金和財產
貴方應熟知對任何貴方儲備的、用于國內外交易的款項或其它財產的保護,特別是當一家公司無清償能力或破產。貴方恢复款項或財產的程度由特定的立法或條例管轄。在一些司法權中,被特別地識別為貴方自己的所有物的財產在欠額時要以分配現金的方式進行分配。
(d) 佣金和其它費用
貴方開始交易之前應獲得貴方應負責的所有的佣金、收費和其它費用的明晰解釋。這些費用也影響到貴方的淨利潤(若有的話)或者增加貴方的損失。
(e) 其它司法權下的交易
其它司法權下的交易,包括与國內市場正式鏈接的市場,可能使貴方面臨額外的風險。一些市場要服務的條例可能提供不同的保護或縮小的投資者保護。在貴方交易之前,貴方應咨詢貴方特定交易關聯的條例。貴方當地的法規机關無法強制執行其它約束貴方交易的司法權下的法規机關的條例或市場條例。貴方在開始交易前應向國內或其它相應的司法机關詢問該机构執行交易的詳細內容,如可用的救濟類型。
(f) 外匯風險
當需要將合約標价貨幣兌換成別一种貨幣時,以外匯標价的期貨和期權合約(無論在己入司法權或其它司法權下交易)的交易利潤或損失要受匯率波動的影響。
(g) 交易設施
大多數公開喊价和電子交易設施都提供基于電腦的單元系統,用于交易的指令路由、執行、撮合、注冊或清算。對于所有的設施与系統,都對暫時中斷或故障非常脆弱。貴方恢复任何損失的能力受一方或多方如系統供應商、市場、清算所或成員机构的限制。這种限制各有不同。貴方應詢問貴方執行交易的机构,了解這方面的詳細內容。
(h) 電子交易
在電子交易系統上的進行交易与公開喊价市場及其它電子交易系統不同。如果貴方在電子交易系統上進行交易,貴方要面臨系統關聯的風險,包括硬体和軟体勉故障。任何系統故障的結果可能使貴方的指令而有根据貴方的指示執行或根本沒有執行。
(i) 場外交易
一些司法權允許場外交易生效。貴方執行交易的机构可以做為該交易的對等方。清算現有倉位、評估价值、确定公平价格或評估風險很困難進行或無法進行。交易可能因此涉及更多風險。場外交易不很正規,或者服從單獨的法規体系。貴方進行此類交易前應熟悉适用的條例和伴隨的風險。
注意:
"保證金"指一定數量的款項、證券、財產或其它擔保物,它代表要達成的合約或協議的价值,期貨或杠杆外匯交易的買方和賣方要存儲入這些內容,保證期貨合約或杠杆外匯交易條款的履行。
IG Asia Pte Ltd 公司
2006 年3 月